证书签发
一、 培训班结业证书的签发 1、短期培训班在学生结业日提前一天签发;大、中专课程班在学生结业日提前三天,由班主任统一到考务中心领取并在班会上签发,并在发证的第二天,将学生签名的《领证签收表》和未发的证书交还考务中心,任何人不准扣发证书。。 2、有特殊需要提前取证的学生,必须到学生处填写《培训学生提前取证申请表》,经班主任、专业科、培训教务科、培训学生科加意见后,由分管学生副院长审批,考务中心发证。 二、 培训班职业资格证书的签发。 1、在该专业结业日前已办好的职业资格证书,第一条要求办理。 2、在该专业结业日前未办好职业资格证书,一般在考试结束后45天左右由学生电话咨询,若证书已办好,由学生到考务中心领取或由考务中心邮寄。 三、 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的签发。 学历班职业资格证书的签发。证书办好后,考务中心通知相关教务处统一领取,安排各系、专业科在班会上签发并在发证的第三天将学生签名的《领证签收表》和未发的证书交还考务中心,任何人不准扣发证书。 四、 学生领取证书必须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领取,发证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取证人的证件无误后,才能让取证人签名发证。委托他人取证,必须持双方的身份证和委托书,方能领证。 五、 为方便外地学生领证,学校可以为学生免费(要求邮寄快件的费用由学生承担)挂号邮寄证书。 需寄证的学生,在结业前一周到班主任处登记,由班主任统一到物资处领取信封发给学生填写并由部门考务工作责任人统一送考务中心;寄信地址、邮政编码必须详细,收信人必须写上学生本人姓名,信封口上要注明开班日期、专业、学号、姓名等内容。 证书在办好后,考务中心在一周内按邮局要求,填写邮寄挂号单(一式三份)交邮局盖章邮寄,考务中心要保管好挂号单备查。 凡要求学校邮寄证书的学生,因邮局、或接信方的原因造成证书丢失,考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赔偿,但考生可申请补办,规定按“证书补办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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