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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于5月10日至12日举行爱心献血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23

传递希望,奉献爱心。510日至12日,广州市血液中心与江高镇人民政府将联合我院举行无偿献血活动。届时,符合献血条件的师生们可以前往风雨运动场进行爱心献血,传递温暖。


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法规定献血者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男子体重≥50kg,女子体重≥45kg。献全血后间隔半年以上可再次献全血、间隔三个月以上可献成分血;献机采成分血15天后可再次献成分血,间隔28天后可献全血。

2、有传染性疾病、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地方病等都不能献血,有感冒、有炎症、或女性生理期前后三天等情况要暂缓献血。

3、献血前一周不要服药。

4、饮食清谈,食物应少脂肪,勿空腹献血。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以低脂肪为宜,不要吃像油条、牛奶、肉类、脂肪之类的油腻食品,太油腻会影响血液质量,暂不能献血。

5、献血前一天和当天不饮酒,尤其是不饮烈性酒。

6、献血前一晚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7、必须带好本人真实的有效的证件公民身份证(或军人证、护照、驾驶证、回乡证),曾献过血的,尽量带上《无偿献血证》。

8、认真阅读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值得注意的是,已接种了新冠疫苗的接种者,其中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目前国内主要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

 

图文:院团委

       编发:策划部 郑永麒 / 韦磊